(2009年8月14日在布魯明頓華人基督教會(BCCC)學生組帶查經內容,根據記憶整理)
經文:
有一個人來見耶穌說,夫子,(有古卷作良善的夫子)我該作什麼善事,才能得永生。耶穌對他說,你為什麼以善事問我呢?只有一位是善的,(有古卷作你為什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以外,沒有一個良善的)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他說,什麼誡命。耶穌說,就是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又當愛人如己。那少年人說,這一切我都遵守了。還缺少什麼呢?耶穌說,你若願意作完全人,可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那少年人聽見這話,就憂憂愁愁地走了。因為他的產業很多。耶穌對門徒說,我實在告訴你們,財主進天國是難的。我又告訴你們,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門徒聽見這話,就希奇得很,說,這樣誰能得救呢?耶穌看着他們說,在人這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太19:16-26)
因為天國好像家主,清早去僱人,進他的葡萄園作工。和工人講定一天一錢銀子,就打發他們進葡萄園去。約在巳初出去,看見市上還有閑站的人。就對他們說,你們也進葡萄園去,所當給的,我必給你們。他們也進去了。約在午正和申初又出去,也是這樣行。約在酉初出去,看見還有人站在那裡。就問他們說,你們為什麼整天在這裡閑站呢?他們說,因為沒有人雇我們。他說,你們也進葡萄園去。到了晚上,園主對管事的說,叫工人都來,給他們工錢,從後來的起,到先來的為止。約在酉初雇的人來了,各人得了一錢銀子。及至那先雇的來了,他們以為必要多得。誰知也是各得一錢。他們得了,就埋怨家主說,我們整天勞苦受熱,那後來的只做了一小時,你竟叫他們和我們一樣嗎?家主回答其中的一人說,朋友,我不虧負你。你與我講定的,不是一錢銀子嗎?拿你的走吧。我給那後來的和給你一樣,這是我願意的。我的東西難道不可隨我的意思用嗎?因為我作好人,你就紅了眼嗎?這樣,那在後的將要在前,在前的將要在後了。(有古卷在此有因為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太20:1-6)
馬太福音第19、20章是耶穌末次去耶路撒冷受難前的事迹和講論。在這一路上,耶穌遇到了一個少年財主,他要求永生,卻因為迷戀錢財而沒有得着。之後耶穌往耶路撒冷去,在路上預言自己將要被殺、復活。在這兩段事情之間耶穌講了一個比喻,僅記載於馬太福音。這個比喻和少年財主的故事,形成了顯明的對比。
少年財主是失敗的,雖然他有一些值得誇耀的地方,他願意來到耶穌的面前,也遵守的許多的律法,但是他所求的永生卻沒有得着,憂憂愁愁地離開了。少年財主失去了進入天國的機會,於是耶穌就用這個比喻來講明天國的事情,和人自己尋求的方式有怎樣的區別。這樣,我們從這兩個故事,來對比一下人和神所用方法之異同。
首先,人的方法是靠自己達到某個目標。少年財主來到耶穌面前,對耶穌說得是,“夫子,我該做什麼善事,才能得永生?”對於這一句話,首先我們需要加着重的就是“我”字。對於人來說,很多的事情都是從“我”出發的,都是從“自己”出發。我們已經很習慣這樣的教導,凡事靠自己。當然這句話在一定程度上是很有道理的,但是在天國的事情上,我們是否有能力靠自己得到進天國的資格呢?少年財主顯然認為這是可能的。
這樣,第二點就是,少年人既然認定了靠自己可以完成,那麼所需要的就是去“做”什麼事情。他認為永生彷彿是一個因果律的結果,完成某些“善事”、遵守某個道德標準之後就可以得到這個結果。這其實就是我們每個人最習慣的生活方式,我們通過做某一件事情,去達到某個目標,或者得到某個結果。因此,少年財主來到耶穌的面前的時候,他很自然的想到的是,他所希望的一個崇高的目標,就是進入永生,也是通過自己去做一些事情而得到的。
第三,人總是自以為義的。少年人這句話非常動人,他問的是他需要做什麼“善事”可以達到永生。其實在他的宗教觀念中,也是在我們每個人與生俱來的一種觀念中,我們認為善事一定得到善報,而在冥冥之中那個最高的善報就是永生。更關鍵的是,我們認為我們自己是可以行善的。有許多人說他們可以按照聖經上所豐富的道德教訓去生活,但是他們不需要相信神。這個少年人來到耶穌面前的時候,他所存的心也是一樣的。他是一個從小就遵守律法的人,他認為他所需要的就是知道更多的律法,因此當耶穌在猶太地興起的時候,他相信耶穌或許是一位先知,從神那裡領受了更多的教訓,因此他來到耶穌面前的時候,並沒有提到需要耶穌幫助他去做什麼善事,而僅僅是願意從耶穌那裡得到一些更完備的道德的教訓。
這樣,從“我該做什麼善事”這一句話中,我們看到“我”、“做”和“善事”這三個要點,折射出出於我們自己心裡的觀念,我們要靠着自己,憑藉行為,去做一些我們認為是善的事情,來得到最好的道德目的。
我們看到耶穌對這一個問題的回答是非常奇妙的,祂並沒有直接回答說要做什麼善事,而是先提出“只有一位是善的”,也就是“除了神以外,沒有一個良善的”。這並不是答非所問,而是把這個問題引到了正確的方向。少年人首先的觀念就是從“我”出發,於是耶穌告訴他,你自己是不行的,當你說善事的時候,你若沒有提到神,你又如何能夠知善呢,又如何能夠行善呢?
人首先是從自己出發,但是耶穌的回答直接就提到了最關鍵的部分,人需要尋求神,才能行善,才有永生。當然少年人也許不服這樣的教訓。就如同現在傳福音的時候,會碰到一些人認為自己是好人,沒有必要尋求神,沒有必要聽福音,他們認為全守律法、憑着行為稱義。耶穌當年碰到的少年財主也是這樣的人,他在各個方面都看起來很好,彷彿並沒有什麼可責之處。於是耶穌就以律法來回答他。
耶穌第一次提到了6點,其中五點來自於十誡,而“愛人如己”是一個總結(參羅13:9),而少年人的回答是相當驕傲的,“這一切我都遵守了,還缺少什麼呢?”他真的做到了嗎?於是耶穌追問到,“你若願意作完全人,可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少年人聽到“愛人如己”這一句話的時候,他可能並沒有深思自己的行為,覺得自己平時施捨救濟窮人,將收入的一部分奉獻,就已經愛人如己了。可是耶穌提醒他,若是真正愛人如己,待人和待己沒有分別的話,那為什麼自己要佔據很多的財物,而不是變賣所有都分給窮人呢?這一個問題一針見血,少年人所謂的全守律法,“一切都遵守了”,無非是自己心中一廂情願的自我期許,而神的兒子耶穌祂是監察人心的,在那一刻他就看到他心裡所缺少的。
耶穌再來的時候,祂將是審判的主。如今我們可以在別人面前假裝得很好,在別人看來是光彩照人是滿有見證,但是捫心自問,有一個人自己心裡沒有一點虧欠嗎?少年財主聽見耶穌的話,就憂憂愁愁地走了。如果我們也聽到耶穌的責備,我們可以承受得住嗎?我們是不是也要憂憂愁愁地走掉呢?
沒有人可以全守律法,也沒有人靠着自己可以完全行善。我們甚至不知道什麼是善,當我們自以為善的時候,已經遠離善很遠了。耶穌一席話,把少年人“靠着自己”、“憑藉行為”和“自以為義”這三個觀念一一擊潰,也就是宣告了一個結果,人以自己的辦法是完全無能為力的。這樣,難怪門徒要稀奇,問耶穌說,“這樣誰能得救呢?”
確實,按照人的這三個觀念,是完全沒有辦法得救的。耶穌說,“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其實這裡的重點不在於錢財,而在於一切靠着自己或是靠着自己所有的,比如這裡這個少年人是靠着他的錢財,因此耶穌特別提到財主。每一個人天生都是驕傲的,因此我們都在自己的驕傲上“富足”,也就是說人人都在“驕傲”上成了財主,人人都不可能進入天國,正如我們從來沒有看到過駱駝穿過針眼一樣。
但是如今,我們卻不像那個財主,憂憂愁愁地走了,我們卻是歡歡喜喜地仰望天國的榮耀,其中的緣由就在於我們並不是靠着自己的方法進入天國,而是神為我們打開了天國的門。所以耶穌說,“在人這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靠着自然的力量,駱駝不能穿過針眼,但是神若是以超自然地力量實現,這件事情有什麼難的呢?人自己也不能進入天國,但是神早已經預備了一個救恩,祂要親自領我們到天國裡面去,我們是否願意接受神這樣的帶領呢?
在接下來的馬太福音第20章,耶穌就特別地用這樣一個比喻來解釋天國的奧秘。這裡葡萄園就代表天國,而受雇得到工價的工人就代表那些蒙神恩典進入天國的人。我們來看神的方式和人的方式是怎樣迥然有別。
首先,進入葡萄園,是葡萄園主清早的時候親自出來僱人。這和我們平時的觀念是十分不同的,如今畢業生多數都要主動地出去找工作,顯示出自己的才能。而我們之前已經說過,無論人怎樣地好,離天國的標準都太遠太遠,因此這個天國的“工作”我們靠着自己是找不到的。而神所預備的方法卻是讓我們不要靠着自己,祂清早的時候親自出來僱人。如今就是天門大開的時候了,耶穌基督已經來到這個世界上,為我們的緣故被釘死在十字架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並且從死里復活,戰勝了死亡,拆毀了神與人之間隔斷的牆,並且召聚我們,讓我們一切死在罪惡過犯之中的人重新活過來,得以進入神永遠的同在。
因此這一切全然是主的恩典。以弗所書2章8節說,“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恩典是根本,沒有恩典,我們的行為是惘然,我們的信心也是惘然。但是如今,神已經預備了恩典,如果我們要領受的話,就是“因着信心領受”。這就是葡萄園工人和少年財主的第二個分別,少年財主憑着行為求永生,而葡萄園工人是靠着信心接受的。
我們注意進入葡萄園的5批工人,第一批是清早的時候,“講定一天一錢銀子”,進入做工的。第二、三、四批是在日中的時候葡萄園主出來請的,所談的是“所當給的,我必給你們”。最後一批是將近日落的時候雇的,園主和他們完全沒有談價錢的問題。從結果看,哪一批工人最先得到報酬呢?第8節說,“給他們工錢,從後來的起,到先來的為止”,第9節說,“各人得了一錢銀子”。這是多麼奇怪的事情,為什麼在後的反而在前了呢?第一批工人也有這樣的譯文,於是他們有了埋怨。
其實這裡是一個比喻,如果我們非要講清除哪一批工人代表哪些人,其實不一定是耶穌說這個比喻的原意。但是這裡提到一個明顯的事實,就是神不是按照人所做的多少給賞賜的,乃是按照人心。因為我們前面已經提到了,進天國,完全不是人所能及的事情,完全是神的恩典,既然是恩典,就和人的工作無關,乃是神按照自己的意願隨意給的。所以這裡葡萄園主說,“我的東西難道不可隨我的意思用嗎?(15節)”這是一個宣告,說明神的恩典並不是按照我們所“自以為義”的方式來分配的,乃是在祂有完全的主權。這也是葡萄園主比喻和少年財主故事的第三個分別,少年財主是自以為義的,而神是滿有公義,也滿有恩典的。
我們在談到恩典的時候,常常把恩典和公義混為一談,以恩典的標準來看公義,以公義的標準來看恩典,以至於弄得糊裡糊塗,不能夠明白什麼是神的恩典和公義。聖經中說,“作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羅4:4)”。葡萄園的第一批工人,他們只看到工價,沒有看到恩典。他們認為自己在園中一天的勞碌是配得這一錢銀子的,但是他們忘記了他們進入葡萄園這件事情,是園主所施的恩惠。若是沒有葡萄園主招他們進來做工,那麼他們不是一天閑站無所事事嗎?而後來的人,他們不談工價,只相信園主會把當給的給他們,因為他們已經知道,自己是在街上閑站的,這個時候他們能夠進來做工,就是恩典了,至於報酬,就憑着信心接受。這樣,他們反而得到更多的稱讚。因為神是看重人心,更勝於行為。
這樣,我們從這兩個事情中看到了這樣的對比:
第一,人的主動和神的主動:人習慣靠着自己,但是在天國的事情上靠着自己必然失敗,唯有神所賜下的恩典可以帶領我們得勝,因此,得救的問題,人是被動,神是主動的;
第二,因行為稱義和因信稱義:人習慣憑着行為,但是天國是恩典不是工價,不可能通過行為而得到;而神的恩典唯有憑着信心去領受;
第三,人的自以為義和神的全然公義:人之所以認為自己可以靠着自己的行為,因為人心中是自以為義的,但是在神看來,這不過是一個可笑的誇口,而唯有神擁有完全的公義。
這三點出來的結果,就是人的無能為力和神的凡事都能。人靠着自己靠着行為靠着自義,完全無能力進入天國,但是神祂親自來招人,讓人因信稱義,從而進去神公義的國度中,在神祂凡事都能。
因此,當我們從這些故事和比喻中有得着的時候,我們也願意向著神說,袮是公義的主宰,袮又是滿有恩典的神,我們今天願意憑着信心領受你的恩典,進入袮的葡萄園中,永遠和禰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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