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整理“羅馬書里的幾個律”這個題目暫時停了一下,因為正好在背羅馬書,還是背過之後再寫會比較有新的認識。
近來正好有一些感悟,不妨寫下來。首先是貓受傷了,背後掉了一塊毛。突然間發生的,那個晚上很擔心,不知道是生病了還是外傷,是否嚴重,巴不得馬上去看emergency。
養貓幾個月來,感覺是在接受做父母的培訓。原來皮皮倒是很健康,只是教育他比教育小孩子還困難一些,因為他聽不懂,就需要很大的耐心。現在康德是小貓,就在生活上需要更多一些的關心,而且這次受傷也是很令人揪心。就想到對於貓尚且如此,如果是小孩那該如何呢。所以說父母之心,也不是容易理解,非得親身有所體驗。
父母之心其實就是神對信徒之心的預表,因為人因信與神和好之後,就是神的兒子,“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羅8:15)”。父母怎樣關心愛護兒女,神也是怎樣愛護我們。當兒女生病或是遭遇困難之時,父母總是最掛心,同樣,神也是掛心祂的兒子。
另外從貓的毛也想到一點。貓的毛整體叫coat,我覺得這個詞很有趣,毛髮就如同一件大衣穿在貓的身上,遮蓋了他的皮膚。人在墮落以前,“夫妻二人赤身露體,並不羞恥(創2:25)”。有人有這樣個人的領受,在人犯罪與神分離之前,因為人是按照神的形象照的,就有神的榮耀遮蓋他們,如果在頒布律法之時神的榮耀遮蓋西乃山一般(參出24:16-17)。而人犯罪之後“虧缺了神的榮耀(羅5:23)”,此時“知道自己是赤身露體,便拿無花果樹的葉子,為自己編作裙子(創3:7)”。我想,人虧缺神的榮耀,就如同貓的coat少了一塊露出皮膚來一般,顯露為赤身露體。每當我看到貓背上露出一塊,就巴不得能夠將他快快醫好,補全那一塊的皮毛。神是否也是一樣,看到我們虧缺了祂的榮耀,也為我們着急,因此賜下救恩讓我們能夠通過主耶穌基督與祂和好,重新補全神的榮耀,如同神起初創造我們的樣子一般。
受傷中的康德同學…
另外有一個領受是羅馬書5章11節,“不但如此,我們既藉著我主耶穌基督,得與神和好,也就藉著他,以神為樂。”人犯罪的結果是與神分離,而因信稱義的結果是“得與神和好(羅5:10)”。什麼是和好呢?兩個人吵架之後和好,大約有幾種程度。一是彼此不相恨。有的時候和一人爭吵以至於彼此仇恨,後來想想算了,不再計較。但是在心裡並沒有對那人的好感,甚至以後不願意多與其說話,兩者相安無事既可,這就是不相恨。第二是彼此忘卻分爭和好如初,這顯然是比第一個層次更好一些,回到以前的狀態。而第三個層次是不僅和好,反而彼此更加友善。俗語說“不打不相識”,可見人確有因分爭而更加相好的事情。
同樣的,我們和神的關係,當人遠離神的時候,是“怨恨神的(羅1:30)”,也就是“我們作仇敵的時候(羅5:10)”。此時我們“藉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羅5:10)”,那麼是和好到什麼程度呢?在神的一方,“神就是愛(約一4:8)”,祂總沒有改變,就是在我們以祂為敵的時候祂仍然愛我們,正如經上說“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5:8)”,祂一直在等候我們回去。而我們這一方面,首先我們是不會在怨恨神,因為我們已經信靠祂。而進一步的,就是要與神和好如初,彷彿人墮落以前的樣子。更進一步的,就是羅5:11所說,要“以神為樂”。普通的朋友,偶爾一見可能是樂事,所謂“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但若是天天在一起,也許就要說“有朋天天在,不亦苦乎”了。唯有真正貼心的好朋友,或是一生的伴侶,才能常常相見也不以為煩,反倒更喜樂彼此的親近。同樣的,聖經要我們與神和好到“以神為樂”的程度,就是願意天天與神同在,天天在神那裡,這才是真正的和神成為最好的朋友,也讓祂做我們的慈父。
在詩篇中,許多詩人是以神為樂的榜樣,也願神賜恩給我們,讓我們天天與神同在、以神為樂。
“我就走到神的祭壇,到我最喜樂的神那裡。神阿,我的神,我要彈琴稱讚你。(詩43:4)”
“我羨慕渴想耶和華的院宇。…在你的院宇住一日,勝似在別處住千日。寧可在我神殿中看門,不願住在惡人的帳棚里。(詩84: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