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禮聚會 Baptism Worship, March 2008

  上個主日(3月2日)有10位弟兄姊妹受浸歸入主的名下(拍攝了一些洗禮的照片,點擊下圖觀看)。主耶穌曾經說過,“一個罪人悔改,在神的使者面前,也是這樣為他歡喜。(路15:10)”(此處“也這樣歡喜”指的是主耶穌在這句話前說了一個比喻,一個婦人丟了一塊錢,細細地找終於找到了,於是請朋友鄰舍來,說“你們和我一同歡喜吧”)。在神的面前我們都是罪人,但是感謝主,我們能夠主的救恩臨到我們,讓我們能夠脫離罪的權勢,折斷死的毒鉤,成為神的兒女。因此我們是多麼蒙福,這些受洗的弟兄姊妹也多麼蒙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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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批受洗的弟兄姊妹們有好幾位來自校園團契。去年神將校園事工的負擔放在戴路傳道和教會幾位同工的心中,隨後祂帶領盧強弟兄來到我們教會,也召聚我們幾位學生同工來這裡。去年底我們的同工還在思考,在學生事工上投入了很多,為什麼沒有什麼果子呢?如今我們卻看到校園團契結出許多果子了。因為一個人認識神,乃是聖靈的親自做工。時候一到,神就把祂的子民從世界中分別出來。
  從外表上看,洗禮是一種禮儀。讓我們分享一節經文,溫習一下洗禮的意義。
  “這樣,怎麼說呢?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斷乎不可。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祂的死嗎?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祂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我們若在祂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也要在祂復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祂同活。因為知道基督既從死裡復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祂的主了。祂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祂活是向神活著。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裡卻當看自己是活的。(羅6:1-10)”
  這段經文告訴我們一下幾個含義:
  (1)、當我們接受神,認罪悔改決志歸主之後,我們就是在罪上死了,不能在活在罪中。當我們在罪惡中的時候,我們雖然領受神的普遍啟示,在許多人心中存有良心,願意為善,但是靠著我們自己的心志,或者是世界上的說教和宗教,我們無法勝過,正如保羅所說“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羅7:18)”。保羅也告訴我們,不能以此為藉口,因為我們已經在罪中死了。那麼我們該怎麼辦呢?
  (2)、我們既然明白靠著自己不能勝過罪,那麼就只有靠著神我們才能勝過。保羅說,“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羅10:10)”。這是為什麼呢?因為主耶穌是完全的神,祂道成肉身稱為完全的人,祂是唯一一個沒有犯罪的人,但是祂卻替罪人釘死在十字架上,擔當了“罪的工價”,也就是死。主耶穌不僅死了,而且複活了,祂戰勝了死亡的權勢。 “死啊,你得勝的權勢在哪裡?死啊,你的毒鉤在哪裡?死的毒鉤就是罪。(林前15:55、56)”。因此我們沒明白,我們如果能夠在主耶穌的死和復活上有份,我們就能夠戰勝“纏累我們的罪(來12:1)”。
  (3)、因此我們受洗就是要歸入耶穌的死。有的教會施洗的時候說的話是這樣的,“我奉聖父、聖子、聖靈的名給你施洗,歸入基督的死”。這樣我們就“藉著洗禮歸入死,和祂一同埋葬”。
  (4)、“藉著洗禮歸入死”的目的乃是在“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其結果就是“祂復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因此受洗之後“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加2:20)”
  但願我們能夠常常思考洗禮的真義,不要將其僅僅看作是一個儀式,乃是在生命中要因著信戰勝老我,時時有“新生的樣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