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見 East Meets West

在和一些攝影教授、學生的交談中,發覺他們對中國攝影的了解很少,但是對一個中國人卻印象十分深刻。這個人穿着毛式服裝(Mao Suit,在中國稱為中山裝)站在許多西方的標誌性建筑前自拍留影。這位華人攝影家叫曾廣智(Tseng Kwong Chi)。
曾廣智的父親是一位國民黨軍官,隨着國民黨軍隊的失利,他一家逃亡到香港。曾廣智1950年出生於香港,十幾歲的時候他們全家又移民到了加拿大。他在巴黎接受了最初的美術教育,1978年到達紐約,1990年離世。因此從背景上說,他是Chinese,又是Canadian, Parisian和New Yorker。
1979年,曾開始了一個項目“當東方遇見西方(East Meets West)”。在這個項目中,這位國民黨軍官的兒子,身着中山裝,胸前掛着名牌,帶着高反射的眼鏡,假扮一位共產黨的高官。開始的時候他使用自拍,在西方著名的建筑前留影。從紐約的世貿中心、布魯克林大橋、自由女神像、帝國大廈,慢慢擴展到大峽谷、好萊塢,以及歐洲的比薩斜塔等西方標緻(sign),他就如同一個突兀的貴賓貿然闖入。
在這些圖片中,曾自身就是一個sign,代表了一個幾乎不為認知的鐵幕給人的唯一印象。當這同一個sign遇見西方世界的標緻,攝影師所期望的那種“不和諧”就產生了。
在這些作品中,曾把自己定義為一個好奇的觀光客,一個從陌生國度來的傲慢的大使。他認為,1972年尼克松訪華后,中美的交流仍然是表面的和官方的,就如同他的鏡面眼鏡。而他自身的形象和這些背景之間的距離感反應了當時仍然籠罩這中國的神秘面紗。他所要表達的,是“西方世界對於亞洲特別是中國的普遍無知”。
(其實曾以中山裝來作為中國的一個特徵,本身是反諷意義的事情。中山裝的來源是有一定民族性的。清朝的時候正式的服裝是滿族的,辛亥革命后民國政府重新設計正式禮服以清除滿清的影響。一直到1980年代以前,中山裝一直是大陸和台灣公務員的正式服裝,而隨後被西裝迅速取代。但是中山裝在國際社會的影響,來源並不在此,就如同其名字Mao Suit所表示的,中山裝的民族意義和歷史淵源幾乎完全被淡化了,人們只知道這是毛時代每一個中國大陸男性的着裝。因此這實際上是共產主義中國的一個標緻,當曾的圖片反應出西方人對中國的認知僅限於此時,是否正暗藏着對這種對鐵幕下的“無知”的諷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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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靜山與中國式畫意攝影 Long Chin-San and Chinese Pictorial Photography

本學期給學生上攝影基礎(FINA-S291 Fundamentals of Photography)。攝影不僅是一門技藝,更是思想與文化的表達。在課上學生需要做Artist Talk,用5-10分鐘介紹一位攝影家的生平和作品。我也希望能夠藉此機會向學生們介紹一些中國攝影的情況。第一次講座先從中國攝影的一代宗師郎靜山先生開始。
畫意攝影(Pictorial Photography或Pictorialism)在20世紀早期成為攝影界的主流,其特徵是讓攝影去模仿繪畫和版畫的藝術手法。該類攝影多採用調色(Sepia tone)、柔焦、特殊濾鏡以及暗房特技等技巧,並且常使用布紋面相紙。隨着現代主義的興起,畫意攝影逐漸式微。20世紀20年代,Ansel Adams等一批攝影家組成F/64小組,提出純攝影(Pure Photography或Straight Photography)的概念,向畫意攝影宣戰。純攝影的景深要義是讓攝影回到其自身的表現手法,不再是模仿繪畫以表現藝術想法。如今畫意攝影在攝影界已經遠不是主流,只有部分先鋒藝術家將其作為當代藝術的另類手法(Alternative Process)予以復活。
郎靜山先生1892年出生在江蘇,1995年在台北去世,可謂長壽的典範。從1905年學習攝影開始,將近90年的時光他創作不輟,而其中大部分的時間他都投入了“集錦攝影”的創作中。集錦法(就是常說的蒙太奇,Montage)是拼湊合成的意思,就是攝影中的多底片合成和剪貼照片。郎先生的集錦攝影使用此法,但是又與西方的技法不同,其要義不在技術,乃在於用此技術以表達中國畫的美學理念。郎靜山在《集錦照相概要》中開宗明義地談到:“集錦照相則不然,雖同一拼合,但經作者放映(按:即放大)時之意念與手法之經營后,遂覺天衣無縫。 其移花接木,旋轉乾坤,恍若出乎自然。迥非剪貼拼湊者可比擬也。此亦即吾國繪畫之理法,今日實始施於照相者也。”
由此可見,郎靜山的集錦攝影在於使用攝影的手法來描繪中國畫的意境,是一種典型的畫意攝影。畫意攝影在整個攝影界喪失了地位之後,郎靜山先生仍然堅持他的風格,可以說是此類風格的最後光輝。
在中國攝影的歷史上,郎靜山還創造了許多第一,他是我國第一位攝影記者,第一位從事人體攝影(Nude Photography)的攝影家,也是開創我國攝影教育和攝影機構的先驅人物。
一下是講課用的幻燈片,點擊觀看。

拍照片和制照片 Taking and Making Images

Face of Half Dome, Ansel Adams
Adams拍攝時根據所預想的效果,使用了紅鏡。後來他總結出以Visualization和Zone System組成的攝影技法,方便攝影師控制從構思到最後制出照片的全過程。

和一些朋友談及攝影的時候,總是會令人產生一個驚奇,難道照片都需要經過後期處理嗎?
確實是這樣的,不經過後期,就只是拍照,而談不上攝影。
堅持不後期處理的攝影家大約沒有幾位,即便堅持如此的,也是抱定了一種藝術觀念,而這種不處理為的是誇大某種攝影器材本身的個性(比如LOMO或Polaroid),這其實只是把後期處理的指責由攝影器材來替代罷了。
攝影分類上有一類叫Candid Photography。這個candid有直接直白的意思,但是在此處並非指技術層面而言,乃是說對拍攝對象完全沒有主觀介入而保持其客觀形態的拍攝方式。
Candid Photography最典型的代表是Henry Cartier-Bresson。Bresson堅持的一個理念是絕不剪裁照片。其決定性的瞬間理論在於事務在一個特定的時刻會組成一個完美展現自身特點的幾何形態,而攝影師的職責就在於找到這個瞬間。於是在這個瞬間里是時間和空間的凝固,剪裁從某種程度上看是後期對這個空間關係的打破。但是Bresson從來沒有反對過加光、減光和曝光控制,實際上,從他老人家的一些作品中我們也可以明顯看出曝光失誤的修補痕迹。
因此一切處理或是不處理,抑或接受多少程度的後期處理,都是面對後期處理的態度,而非否定後期處理。
攝影上還有一個分類叫Pure Photography(純攝影)。這個“純”字實在是迷惑人心,反對後期派也許要誤解為純攝影,就是攝影機直接拍攝出的圖片才能稱之為“純”,後期處理就喪失這種特性了。其實這個“純攝影”是正對於“畫意攝影”而言的。19世紀攝影藝術的一大傾向就是畫意攝影,通過技術手段達到模仿繪畫的種種效果。而Ansel Adams等組成的F64小組提出“純攝影”這一概念,目的是給攝影本身作為藝術手段的正名,向世界宣告不需要模仿繪畫的技法,攝影就可以成為藝術。
這個藝術是全面的藝術,不只是按下快門的一瞬間,而是從想象(Visualization)到出相片(Print)的全過程。因此這些純攝影的大師各個都是暗房高手。彈一手好鋼琴的Ansel Adams甚至有這樣的名言,“拍攝就如作曲,後期如同演奏”。在音樂上有“再創作”理論,即演奏是對作品的再創作,而聆聽又是對演奏的再創作。Adams將用這一概念完美的詮釋了攝影創作,因為在諸多藝術形式中,只有攝影具備構思-拍攝-製作這樣的過程,才能和音樂如此緊密的連結。Adams更是發展了一整套從技術手段來完成這幾個階段的創作歷程。
今天看到了另一句Adams的名言,於是寫了此篇:“你不是在拍照片,而是在制照片(Making Images—Not Taking Images)”。

教會音樂的變革 Trend of Church Music

星期三從一位姊妹那裡得到一個信息,一個名叫Jubilee Missions的宣教機構在紐約Calvary Episcopal Church(加略山聖公會教堂)舉辦六周年紀念音樂會。
前兩天從受洗的紀念想到“安息年”。這個“Jubilee”的名字很有意思,改詞出自利未記25:10,“第五十年,你們要當作聖年,在遍地給一切的居民宣告自由。這年必為你們的禧年,各人要歸自己的產業,各歸本家”。按照摩西律法,每7年有一個“安息年”,這一年要讓田地安息(從現代科學來看,這是相當可取的做法)。在七個安息年之後,也就是七七四十九年之後,這個第五十年稱作“禧年”,英文就是“Jubilee”。這一年個人要回到自己的家,以色列人中給別人做奴僕的要得自由,也能將原來賣出的地贖回。從社會學上看,社會積久常存財富分配的不均,因此革命后往往通過暴力手段打破原有利益格局,以圖建立新秩序。而通過禧年建立了一個和平的社會秩序及財富的重新分配,實為妙想。而從神學上而言,在禧年中為奴的人得贖,將要指向將來神的國度,神的子民都要永遠得贖。
關於音樂會,主要分成兩個部分,前面是The Jubilee Orchestra、Orchestra-in-Residence at Calvary Church和The Jubilee Chamber Chorus演出聖樂和古典音樂作品。樂團和合唱團水平都還不錯,聲樂演員也演唱得很好。樂隊演出了W.A.Mozart的第40交響曲(KV. 555)全部四個樂章,可以看出他們是下了功夫排練的,不過可惜在這一曲中露出業餘樂團的馬腳,否則我們真以為是專業人員呢。
下半場由一個叫BREATHE Music的當代聖樂團體演出,效果很驚詫。簡略的說,就是搖滾化的聖樂了。這也不是第一次聽見,在靈命進深會報到的時候就聽到Student Center裡面傳來轟鳴般的鼓點,一點都不像教會的音樂,開始還以為是假借的Hofstra University的學生在辦Party呢,後來才知道是靈明進深會的Youth Group的活動。也許小孩子們真的喜愛這種風格?想來真是有代溝了。
今晚也是,這樣的“音樂”響起,一些老頭老太太就離開了。我雖然和老人家心有戚戚,卻仍是坐下聽完了。
其實教會音樂的變化中反應了一個很致命的趨勢,就是隨波逐流的跟進。社會上凡事講求“與時俱進”,要跟得上時代發展,但是信仰的事情,並不一定是要隨着社會而變化的。神是從亘古到永遠都不變的,“耶穌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都是一樣的”(希13:8),教會在變化的社會持定一份不變的信仰,才能真正稱為在磐石的根基上建造的,稱為造福社會的力量。
教會的音樂也是如此,並不是說聖樂不能有所變化,乃是要按照敬拜的需要而變化,並非跟着世俗音樂的風格走。在西方音樂史上,很長一段時間是聖樂領軍的。在1800年之前基本都是這個趨勢,音樂風格的變化首先來自於教會,之後才影響世俗音樂。巴洛克時期以後,聖樂和世俗音樂逐步分開,從古典主義一直到20世紀,世俗古典音樂在各個方面都有很大發展,聖樂的變化相對較小。
但是20世紀特別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世俗文化迅速影響教會音樂。一些從世俗音樂中誕生的音樂形式開始侵入教會音樂的領域,教會歌曲開始流行化,爵士樂、搖滾樂、New Age等都進入教會的音樂敬拜中。
關於教會敬拜讚美的音樂選用,這幾年來有過很多的爭論。我個人的觀點是不反對教會音樂的革新,但是不能只是跟隨世俗音樂的發展潮流,不能只是迎合世人的喜好,而應該保持教會音樂應有的特點。
從聖經上說,神喜悅我們用各種樂器用各種形式來讚美祂。詩篇150篇中提到,我們要用角聲、要鼓瑟彈琴、要擊鼓跳舞、要用絲線的樂器和簫、用大響的鈸和高聲的鈸來讚美神。神不反對活潑的、歡快的、熱鬧的音樂,因為我們喜樂的頌讚是達到神的面前的。
我們也看到,很多民族旋律的聖樂也廣受歡迎。黑人的靈歌成為一種大家喜愛的聖樂形式,在中國也有各個民族的讚美歌曲,而中國一位鄉村姑娘受聖靈感動所做的“迦南詩歌”更是成為神對中國教會的祝福。
活潑但不混亂,大聲但不嘈雜。在這一切的變化中,不應當變的是在神面前謙恭和敬拜的態度。現在一些教會音樂,在講台前大喊大叫手舞足蹈,這豈是在神面前應有的態度?現在一些歌曲,已經讓聽眾完全不能明白歌詞,這樣在教會中,對會眾有什麼幫助?
用迎合世俗音樂的形式來吸引人,目的是好的,但是是否是神所真正喜悅的行為,是需要思考的。神從來不要人幫助祂,因為神自己有無限的能力,有完全的定意,人豈能憑着自己的一點小聰明而加添呢?神也從來不怕潮流,以色列國最敗壞的時候,先知以利亞都一位全國只有他一個敬拜神的人了,但是神告訴祂,在國中還留有七千人,未向巴力屈膝。
如今,神也不缺乏在這個時代中能夠堅立的人。人很難改變社會,但是歷史都在神的手中,在祂凡事都能。


萊比錫聖托馬斯教堂,聖樂大師巴赫(John Sebastian Bach)曾在此任職。(原圖出處)

(又:黃安倫弟兄是我很敬佩的一位音樂家,他是一個在時代中能夠持守而不動搖的人。其文集《長歌一曲天上來》中關於當代音樂和現代藝術的討論,很有參考價值,推薦一讀。)

一點點改動 Code Change

再睡片時,打盹片時,抱着手躺卧片時,你的貧窮就必如強盜速來,你的缺乏彷彿拿兵器的人來到。
(箴言6:10-11)
在對待代碼上,我一直是挺懶惰的。整個博客基本都是用現成的東西,雖然有不少想改動的地方,卻總是想着“再睡片時,打盹片時,抱着手躺卧片時”。
所以大約是這個緣故吧,我不適合做計算機,因為對開發的事情沒有什麼興趣。
昨天稍微改了幾行代碼,做個記錄:
1、修改近期評論顯示字數;
2、修改近期文章顯示條數;
3、修改各欄寬度;
4、增加中文顯示轉換功能,這得感謝fivestone。原本計劃用正體中文為主,但後來發現不少朋友閱讀不習慣,於是又以簡體寫了一段時間。現在能夠使用這個腳本轉換了。

神的國和神的義 God's Kingdom and Righteousness

在馬太福音第六章,主耶穌談到禱告的事情,祂說,“你們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太7:33)”上下文中,這些東西指的是“吃什麼、喝什麼、穿什麼(太6:31)”,也就是我們在世界上的需要。羅馬書8:32說,“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舍了,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地賜給我們嗎?”神知道我們的需要,在我們禱告以先,祂就已經知道了。我們所需用的,神會賜給我們,因此神喜悅我們不要專註於求世界的需要,乃是要先求“神的國”和“神的義”。
“神的國”是新約中反覆提到的一個詞,耶穌在講道中多次提到要進入神的國,而且神的國是不容易進入的。那麼什麼是神的國呢?顧名思義,神的國就是神所掌權的國度。我們現在所處的這個世界是神所創造所掌控的,但是神也在這個時期允許魔鬼做敗壞的事情,允許罪的暫時存在,因此現在這個世界還不是神的國。
主耶穌多次提到過,祂的國不屬於這個世界。猶太人對彌賽亞有着長遠的盼望,因為摩西曾經預言以色列王國、民被遣散的命運,並且宣告“耶和華你的神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興起一位先知,像我,你們要聽從他(申18:15)”。眾先知也預言神會興起一位受膏者(希伯來話叫“彌賽亞”,希臘語叫“基督”),祂是神所膏立的,要拯救祂的百姓。因此這位受膏者也就是人們所說的救世主。猶太人對彌賽亞的盼望,是一位摩西式的英雄人物,他們希望這位彌賽亞能夠帶領他們擺脫外邦的奴役,重建以色列國。
主耶穌來到這個世界,祂就是聖經所預言的彌賽亞。但是神的旨意遠超過人的思想。以色列人希望彌賽亞能夠帶領他們重新建立以色列國,但是神所差來的耶穌,祂是要建立一個國度,但是這個國度卻不是在世界上。世界上的國度都是暫時的,幾百年甚至幾十年就消亡了,而主耶穌要建立的這個國度是永遠的,是恆久不變的,這就是神的國度。
主耶穌第一次來,是降卑的彌賽亞,是受苦的彌賽亞。神要得回這個世界,要把世人從罪惡中帶出來,祂倚靠的不是武力,而是愛。主耶穌“他被藐視,被人厭棄,多受痛苦,常經憂患。他被藐視,好像被人掩面不看的一樣。我們也不尊重他。他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我們卻以為他受責罰,被神擊打苦待了。哪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賽53:3-6)”。主耶穌來是要擔當我們的罪,祂為我們釘死在十字架上,讓一切信靠祂的,把罪歸於祂的死,從而在復活的形狀上也與祂聯合,將來得以進入神的國。
主耶穌第二次來,是榮耀的彌賽亞。祂釘死、復活,已經得到世界一切的權柄,敗壞魔鬼的作為,將祂的子民從世界上拯救出來。主再來的時候,祂要審判活人死人,“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裡(啟20:15)”,之後將有“新天新地”,“聖城新耶路撒冷從天而降(啟21:2)”,那是一個永遠的國度,是神為祂的子民建造的永恆之城,“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啟21:4)”。所有聖徒都要復活,在新耶路撒冷中居住,和神同在直到永永遠遠。這是神的國真正來臨,是信徒最大最美的盼望和永遠不可奪去的榮耀和福分。
主耶穌要我們求神的國和神的義,是希望我們都能夠持守所信的道,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將來“在基督里有份”(希3:14)。這就如聖經的末尾,使徒約翰的禱告“主耶穌啊!我願你來(啟22:20)”。信徒若是求世界上的東西,都是短暫的不完美的會朽壞的,唯有神的國是永恆完美永不敗壞的。
另一方面,主耶穌再來的日子我們並不知道,若是能夠不嘗死味就見到主的面,自然是好得無比,但也有可能我們需要在復活之後才能見到這個真正的神的國。聖經告訴我們,在這個世界上的一些敬拜乃是將來在天上的事情的一個影像(參希9:24),因此我們雖然暫時還不能見到神永遠的國,卻能看見神的國的一個“影像”。在路加福音第17章,“法利賽人問神的國幾時來到。耶穌回答說,神的國來到,不是眼所能見的。人也不得說,看哪,在這裡。看哪,在那裡。因為神的國就在你們心裡。(路17:20)”。這個世界雖然暫時不能夠成為神的國,但是若是有一小塊地方由神作王掌權,這就是神的國的“影像”,就是神的帳幕在人間。所以我們的心若是被主得着,神的國就在我們的心裡。教會若完全以耶穌為元首,教會就成為神的國度。
因此我們求神的國,一方面是求自己被神所得着,讓我們的心我們的家我們的教會分別為聖歸向神,讓神坐忘掌權,成為神的國度;另一方面是仰望將來永遠的事情,等候主耶穌的再來,盼望神真正永遠的國度降臨。
第二個要求的是“神的義”。我們講到神的屬性,常常提及兩點,一是神的慈愛,二是神的公義。講“神愛世人”是沒有錯的,但是如果只將神的愛不講神的公義,這樣的教導就有問題了。主耶穌沒有讓我們求神的慈愛,因為神的慈愛是常常隨着我們的,在每時每刻神都看顧這我們。而我們所需要注意的是神的義,這是信徒所不能夠忽略的。
神是公義的神,祂是聖潔的是完全的。始祖墮落之後,人類背棄了神,生活在罪中,行事為人都和神的要求相去甚遠。“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雅 1:15)”。人犯了罪,要為罪付上代價,“罪的工價乃是死”(羅6:23),因此按照神的公義,“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來9:27)”。因此“在亞當里眾人都死了(林前15:22)”。
但是神是有公義又有慈愛的,在人類全然陷在罪中的時候,祂卻將我們拯救過來,這個拯救對於世人而言,是白白得到的,但是對於神,是付出極大代價的。按照神的公義,犯罪就得付罪的工價,就得“死”,要讓罪人得贖,就得有人替死。於是“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約3:16)”,“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羅8:3)” ,“叫一切信祂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約3:16)”
所以主耶穌所叫我們求神的義,就是因信靠祂而得的稱義。“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羅1:17)”世人本沒有義,唯有通過信靠神為我們舍了的獨生愛子,我們因着信被算為義,從此“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羅8:2)”。信徒因着信“在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也要在祂復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羅6:5)”。因着神的義,將來“號角末次吹響的時候”,“死人要復活成為不朽壞的(林前15:52)”,眾聖徒都要在神的國里相聚,與神永遠的同在,真是何等的善何等的美!
又及:昨日是受洗的紀念日,正好有姊妹問及“什麼是神的國和神的義”,於是作此小文,略述一些想法。這個題目甚大,絕非這裡所能述盡。信主七年來,所求的常常仍是世界的好處;而思想主救恩的浩大,以及神國度的榮耀,真是感到自己的不配。七是一個完全的數字,第七日是安息日,在律法中,第七年是安息年,“地要守聖安息,就是向耶和華守的安息(利 25:4)”。我在主里所過的幾年,開始真是在做“硬着頸項的百姓”,存着不信的噁心,在“曠野”中惹神的怒氣(參詩篇95篇,希伯來書第三章),而這第七年,聖靈的感動大大臨到了我,讓在靈里真是得享安息,也得着主所賜的豐盛。如今,更當持守信心,“放下各樣的重擔,脫去容易纏累我們的罪,存心忍耐,奔那擺在我們前頭的路程(來 12:1)”。
讓我們再次呼求神的國和神的義,但願都能夠“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就在基督里有份了(希3:14)”!

雅各的改變 Jacob's Transformation

他夜間起來,帶着兩個妻子,兩個使女,並十一個兒子,都過了雅博渡口,先打發他們過河,又打發所有的都過去,只剩下雅各一人。有一個人來和他摔跤,直到黎明。那人見自己勝不過他,就將他的大腿窩摸了一把,雅各的大腿窩正在摔跤的時候就扭了。那人說,天黎明了,容我去吧。雅各說,你不給我祝福,我就不容你去。那人說,你名叫什麼?他說,我名叫雅各。那人說,你的名不要再叫雅各,要叫以色列。因為你與神與人較力,都得了勝。雅各問他說,請將你的名告訴我。那人說,何必問我的名,於是在那裡給雅各祝福。雅各便給那地方起名叫毗努伊勒(就是神之面的意思),意思說,我面對面見了神,我的性命仍得保全。日頭剛出來的時候,雅各經過毗努伊勒,他的大腿就瘸了。故此,以色列人不吃大腿窩的筋,直到今日,因為那人摸了雅各大腿窩的筋。
創世紀32:22-32


(雅各與天使摔跤 Gustave Doré 1855)

這幾日參加紐約靈命進深會(New York Summer Conference),將一些感悟做小小的分享。我所寫的是我所領受的,不一定也不追求和講員所傳講的完全一致。
雅各是聖經中很受關注的一個人。他系出名門(亞伯拉罕、以撒之後),又是一國之父(我們如今講國父不過是建國者,而以色列通國從血脈上說確實是從雅各所出)。從現世的評判變准來看,雅各是一個成功人士,他靠着自己的努力和手段,得到了名(騙到哥哥長子的名分和父親的祝福),得到了利(用技巧得到舅舅的家產),又得到了所愛的妻子。從道德上來看,雅各是很低劣的。但是世界的評判標準基本就是名利的成功,就是高薪高位,道德不過是貼金之物,於是卑劣者飛黃騰達不在少數,更有人歌功頌德,也不為驚訝。
所以雅各是一個抗拒神的人。在危難中他曾向神許願,“雅各許願說,神若與我同在,在我所行的路上保佑我,又給我食物吃,衣服穿,使我平平安安地回到我父親的家,我就必以耶和華為我的神。(創28:20-21)”。但是等他富足之後,就把這個願忘記得一乾二淨了。二十年之久,他沒有實踐自己的諾言。在創世紀32章,這一位和雅各摔跤的“人”,實際上是神自己。雅各和神摔跤,是在抗拒神,抗拒了一整夜,直到黎明。這時神做了一件事情,在雅各的大腿窩摸了一把,於是雅各就瘸了。
神摸着雅各,這是雅各生命的改變。人生來性情有所不同,行事有所不同,有人被稱為好人,有人被說是壞人,但是無論人所論到的好人壞人,在神面前都是不完全的。人靠着自己,所能達到的“好”或者說“義”都是很悠閑的。聖經中教導信徒要活出“基督的生命”,這個生命不是靠着自己所能夠活出來的,無論怎樣努力,人也不可能靠着自己活出基督;唯有靠着神的力量。
神這一摸擊打了雅各。雅各腿瘸了之後就不在抗拒神了,而是尋求神,他不讓那人走,要得到祂的祝福。神會親自召聚祂的子民,許多的人是收到了擊打,在困難中彷彿已經無路可走,此時似乎四面被圍,神只打開了一條道路,那就是走神所喜悅的道路。人若抗拒,神就破碎我們,並且得着我們。
從那以後雅各改變了,他不再叫雅各,而是叫以色列。雅各見了神的面,聖經中告訴我們,人若見神的面必定死。老雅各死了,而以色列卻新生了,“舊事已去,都變成新的了”(林后5:7)。如今信徒也是一樣,當我們在靈里被神所摸着,我們也是經歷這樣的改變。老我死去,向著罪死了,但是卻在基督里活着,活出基督復活榮耀的生命。

人生沒有GPS No GPS for life

在一位朋友的blog上看到這樣一段話:“我現在覺得人生的過程很像開車旅行:訂好目的地,然後去google map,然後按路線去開,開100mi還是80mi其實區別不大,走錯路或為什麼事停下來多佔的時間最多,開着開着就到了,每一站都是一個暫時的目標或目的,但卻都不是旅程的意義,因為到了就還要走的,等到了永遠停在那裡的一站,旅行也就結束了。開車旅行對我來說實在件很愉快的事,所以活着也應該可以是。”(原文見此),覺得頗為貼切。
有人說我喜歡開車,其實我覺得挺冤枉的。我喜歡行路,倒是不在乎是開車還是別的方式。(這位朋友似乎真是喜歡開車,並且領略其架車風采后,我就基本告別GPS了。)

其實想想是很有道理的。曾經看到這樣一篇報到,說美國一個電腦工程師按照GPS開車,把車開到鐵軌上了。文章評論說,這是一個電腦把另一個“電腦”往錯路上領。
這樣想來,GPS真是對人的一個矮化。神創造的人,是有自由意志的人,並不是人所造的機器人。我們所寫的程序,是我們定規一步一步當怎樣行,而後計算機為我們去運行。程序本身沒有任何智能,只是機械的前進(由於計算機強大的計算能力,因此一些程序能夠使得計算機表現為彷彿有智能)。GPS是人所編寫的程序又給人編了一個程序,讓人按部就班的跟着程序走。
人生有地圖,人生沒有GPS。
在道路地圖上,我們要細細查看,追索路徑,才能找到目標和方向。神沒有把我們造成機器人,如同按照GPS行車一樣,每一個行進每一個拐彎都定規好了;而是將我們造成有靈的活人,讓我們有自己的意志和思想。但是祂不是不管不顧我們,祂將祂的啟示寫在聖經中,這就是人生的地圖。要讀經,要禱告,去尋求神的旨意,這樣就知道道路將怎麼走,知道如何不偏左不偏右,行走在神的正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