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紀實,無非本原地記錄下一種生活。 告訴一些人世界上另一些人是如何生活的,這就是報道攝影。
Month: February 2007
真正的攝影師中,許多都時常留連於街頭。 在路上曾經想到一段話,但是回來卻忘卻了。 有的時候會覺得很奇怪,為什麼總是想去探索城市陰影下那些暗淡的角落,對於嶄新的光芒卻視而不見呢? 也許行將逝去的更值得留念,和時間賽跑,記錄下一點點印記。 攝影有什麼力量呢?相機不可能擋住推土機,留不住那些應當走的,只能說既然要去了,就留下點最後的尊嚴吧。
無忌上GLOOMSUNDAY說,1/4徠卡指的是器材,還有3/4徠卡指的是:1、人機合一;2、人文精神;3、思想品味。有人回復說,這樣的攝影真累! 殊不知,攝影本應當這樣的。攝影本不應該成為一種娛樂,一種愛好。拍照是一件簡單的事情,但是攝影卻非下苦功不可。攝影絕不是門檻很低的大眾藝術。
藝術也許是一種自信,或者無非一種感覺 回想某些攝影展的感悟。